验光时散瞳和不散瞳有什么区别么?陶博士眼视光诊所眼科主任 张扬教授介绍,散瞳验光是在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,使之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的验光。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眼睛的调节力较强,验光时如果不散大瞳孔,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,屈光力增强,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,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。所以青少年近视患者,散瞳验光是很有必要的。
散瞳验光主要用于以下情况:
也有些不合适散瞳验光的情况:
陶博士眼视光诊所眼科主任 张扬教授提醒:不同年龄的病人散瞳验光的方法有所不同,目前常采用的方法是这样的:
1、用1%阿托品眼膏涂眼,适用年龄较小的孩子,3~12岁,1日3次,连续3天,第四天验光,3周后试眼镜;
2、12~18岁,2%后马托品眼液点眼,每5分钟1次,共6次,1小时后验光,10天后试眼镜;
3、18岁以后,用复方托品酰胺眼液(托品卡胺)点眼,每5分钟1次,共6次,半小时后验光,第二天复查试眼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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